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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第二次投诉孟津区中弘珑望开发商涉嫌私搭乱建涉嫌物业霸王条款

    当时购买13号楼的时候规划的是13号楼下是非机动车停车位,经过投诉,政府回复私搭乱建,后来开发商物业出示霸王条款,要求2025.4.15号前售楼签字,不来按着同意处理我门全体业主感觉非常不合适应该不来的按着弃权处理肯定合适

    网友1340833 2025-04-10 评论1 浏览1295 编号 20250410091058205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4-10 09:58: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经现场查看,已告知物业在小区公共区域施工,需征求规划部门及其小区业主同意,方能实施建设,已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停止施工行为。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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