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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市恒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坑骗巨额购房款不退还谁来管?

    2023年4月10日,在洛阳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销售人员承诺2023年6月交房的情况下,我与恒泰公司签订了《正式认购书》,以387685元全款购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50米“恒泰•中心悦府”项目公寓4层-016(建筑面积45.61平方米)。认购书签定当日,我支付了定金2万元, 2023年4月15日如约向恒泰公司一次性付清了购房尾款人民币367685元。现在已两年始终没有交房迹象,期间我多次要求办理网签备案,恒泰公司人员皆不给予回应。2024年7月15日,我从属地街道获悉,恒泰公司恶意实施“一房二卖”,已将公寓楼整层卖给一家宾馆,买方已支付定金。2024年12月31日,我到市民之家查询,发现恒泰公司未将我支付的购房款打入监管账户,而且发现我购买的公寓早在我购买之前,就被恒泰公司抵押给了建设银行洛阳分行,销售时恒泰公司故意隐瞒了抵押情况,已经构成了欺诈。2025年1月17日,我委托北京盈科(洛阳)律师师务所起诉维权,西工法院以“保交楼”为由不予立案,让我浪费了数千元律师代理费和保全费。

    现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求助。一是请求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恒泰公司退还387685元购房款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双倍返还定金、按已收房款的百分之一给予补偿,并对恒泰公司处以已收款额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二是请求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对恒泰公司隐瞒销售抵押房的行为,处以抵押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三是请求按照《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恒泰公司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违法收支和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逃避监管的行为,处以三万元罚款。

    咖啡大师 2025-04-08 评论3 浏览5812 编号 20250408203340990 [西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4-10 10:42: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我办立即与恒泰小区开发商进行沟通,经了解,因受房地产市场环境下行影响,恒泰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目前无法完成退款。我办将积极督促恒泰小区开发商主动与诉求人对接沟通,并要求其抓紧筹措资金,早日促成问题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西工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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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差评,房子至今连消防设施都不全,安全都无法保证

    1+1 +1 回复

  • 看得心塞,法院都不予立案,你提的这些诉求谁能给你落实?能把房款退还就不错了,哎。

    9+1 +1 1

    • 职能如果部门不作为,我准备打一场行政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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