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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碧桂园珑悦小区,在未取得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在未取得业主收房认可的条件下,违法违规交房,并从3月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希望住建局能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开发商进行整改并罚款!
交房 业主 小区 违规 收房 建局 主持公道 洛龙区 取得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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