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金谷园派出所户籍室领导辛苦您啦,我名子叫,高青,68岁,我是父母的大女儿,请查一下父亲高敦保是2025年3月18日去世后消户的情况,母亲李永铭是在2015年2月26日去世后消户的情况,我说了不算只有你们说了算,请查清高敦保何日消的户,何日去世的?近日我去贵领导处开父母高敦保,李永铭的死亡证明,需要带什么证件?周几几点去你们方便谢谢辛苦啦。请来电告知,或回复这里辛苦你啦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4-03 15:28:4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如在医院去世,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如因病或自然死亡在家去世,如社区(村)出具死亡证明。如非正常死亡由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2、经核查,李永铭死亡后一直未注销户口,市局下发应注销未注销名单,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后,于2017年9月注销户口,派出所不掌握具体李永铭死亡时间,也未告知过银行李永铭死亡时间。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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