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0日区住建局回复的帖子中称“开元壹号尚境苑小区不满足新能源防火分区规划要求,未达到消防安全规范标准。”如果不满足消防要求,为什么现在地下车库的充电桩还在继续使用?既然不符合消防安全就应该全部停用汽车充电桩!洛城管委〔2023〕13号在2023年就发布了,为什么开元壹号尚境苑在2025年以前允许车位安装充电桩,而之后不允许车位安装?同一个地下车库车位还区别对待??强烈要求如果不符合消防规范就应该全部停用,包括已安装的充电桩!如果是因为现有电容已无法满足用电需求,物业就应该想办法提升小区的电容,而不是毫无作为,牺牲业主在自家车位充电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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