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6月购买常绿林溪宸院x栋x单元房屋,关于常绿林溪宸院尚未交付正式水电及配套设施问题的投诉信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然而,截至目前(2025年3月23日),小区仍未完成正式水电接入,燃气、消防设施等基础配套亦未完善,长期使用临时施工水电,存在以下问题
1.水电未交付: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正式水电,仅以施工用水电应付,导致频繁停水停电,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2.配套设施缺失:
- 燃气管道尚未完工,开发商声称“正在协调”,但无明确时间表;
-消防设施未通过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大门未完全建设完毕,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每栋楼都有不同程度的楼栋下陷
-地下车库至今尚未启用,地下车库垃圾成堆
3.强制收房与合同违约
开发商在未取得《竣工备案表》的情况下强制交房,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与诉求
1.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需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及基础设施。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要求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2.诉求:
-立即整改:要求开发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水电、燃气接入,并完善消防设施,交付地下车库及主大门剩余建设
-书面说明:公开延期原因、整改计划及具体时间表;
-追究责任:请住建部门核查开发商是否违规交房,并依法处理。
恳请相关部门:
1.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加快施工进度;
2.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其符合交付标准
3.公开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3-31 09:40: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诉求我们已受理,稍后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