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晚在洛龙区龙翔街地下女装店为“淘宝城”店铺购入一条裤子,未开小票,后因试穿效果与实际严重不符且尺码存在误差要求退换,致电商家,商家以服装为快消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换态度恶劣,后到店铺索要小票,却以所有衣服均不提供小票为由拒绝提供小票,线上查询得知该商家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并不符合,商家却以开店时间久、“女装店都是这样”为说辞。于是我们将该情况举报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到现在为止,该工作单位回应敷衍,要求我们自己与商家协商沟通,且并未对商家有任何的检查和说明。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3-29 10:00:05
网友您好:
经调查,投诉人在店内试穿后购买,过了几天打电话给店里说裤子不合适要退,商家称鉴于投诉人在店内已试穿,商家不同意退货,但在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可换成其他版型的牛仔裤或衣服。我执法人员电话投诉人告知相关情况,投诉人同意换货;并向投诉人解释店招牌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是可以存在的现象,不是营业执照与实际地址不一致,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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