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4年10月购买常绿林溪宸院06栋01单元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然而,截至目前(2025年3月23日),小区仍未完成正式水电接入,燃气、消防设施等基础配套亦未完善,长期使用临时施工水电,存在以下问题:
1. 水电未交付: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正式水电,仅以施工用水电应付,导致频繁停水停电,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2. 配套设施缺失:
- 燃气管道尚未完工,开发商声称“正在协调”,但无明确时间表;
- 消防设施未通过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主大门未完全建设完毕,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 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4年10月购买常绿林溪宸院06栋01单元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然而,截至目前(2025年3月23日),小区仍未完成正式水电接入,燃气、消防设施等基础配套亦未完善,长期使用临时施工水电,存在以下问题:
1. 水电未交付: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正式水电,仅以施工用水电应付,导致频繁停水停电,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2. 配套设施缺失:
- 燃气管道尚未完工,开发商声称“正在协调”,但无明确时间表;
- 消防设施未通过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主大门未完全建设完毕,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 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
楼,每栋楼都有不同程度的楼栋下陷
-地下车库至今尚未启用,地下车库垃圾成堆
3. 强制收房与合同违约:
开发商在未取得《竣工备案表》的情况下强制交房,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法律依据与诉求
1. 法律依据: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需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及基础设施。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要求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交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2. 诉求:
- 立即整改:要求开发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水电、燃气接入,并完善消防设施,交付地下车库及主大门剩余建设;
- 书面说明:公开延期原因、整改计划及具体时间表;
- 追究责任:请住建部门核查开发商是否违规交房,并依法处理。
---
恳请相关部门:
1. 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加快施工进度;
2. 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其符合交付标准;
3. 公开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3-24 09:00: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了解,开发企业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收尾工程施工进度,争取尽快完善水、电、气等配套相关设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