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阳光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地面车位(租赁)上安装充电桩收取500元设施保证金,是否合理?有没有依据?并且说什么时候不用了,拆除了,恢复了原样就退。业主安了充电桩是要用的,如果一直在用,是不是就不退了?此问题反映到物业管理部门,被转到社区调解。这不是调解的问题,我的投诉是想让发改委答复此保证金应该不应该收,有没有依据?另外,物业说已经签了协议,为啥还要投诉?当时我就提出要文件,但他那不出来,如果我们不签,物业不出证明,电业局不给装。只能装好后投诉。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现在成了物业是大爷,业主是弱势群体,办点事真难呀!就这么简单的问题就得不到答复。如果发改委说可以收取,并提供文件依据,我们无话可说,如果说不能收,建议有关部门来调查处理,不能把问题推给社区,社区解释不了,也给不出结果,请不要踢皮球好吗。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5-03-21 09: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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