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3-21 15:04: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事项南昌路街道已知悉,为便于居民到社区邻里食堂就餐,社区前期张贴通知征求居民意见,最终开门与否将尊重多数居民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涧西区南昌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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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321
2025-03-19 15:04:04
【洛阳市涧西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需要经过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1。这意味着任何想要改变小区共有部分用途或在此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都必须经过业主的共同决定。
此外,小区开门还需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安全与便利性:新门户的设置必须确保小区的安全标准不被降低,并且要便于业主和访客的出入2。
不影响他人权益:新门户的设置不能影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采光、通风、视野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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