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档案上是1968年参加工作在洛阳黄河水泥厂为磨工岗位期间未曾调岗,后因黄河水泥厂破产,变成了下岗工人,现在在高新区洛阳瑞昌石化有限公司担任职工,根据档案已经到了提前退休的年龄,请问需要他本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如何申请提前退休。据听闻特殊工种需要在2018年之前认定,2018年之后就不行了,这是什么意思?麻烦相关部门可以解释一下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根据豫人社规{2020}3号文件规定:1、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企业为国有、集体企业,提前退休对象为在上述范围企业中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职工。曾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其原在国有或集体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2、企业只能执行自己所属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不得跨行业比照执行;从事不同性质特殊工种岗位的工作年限不得累加计算。3、对职工从事的特殊工种以及工作年限等信息,应以原始档案记载为准。原始档案中记载不明晰、不一致的,必须以企业提供的能证明职工当时从事工种和年限的原始资料为依据进行认定。 如您父亲符合上述规定,可到您父亲目前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提前退休资格认定。
我父亲在黄河水泥厂工作时为特殊工种岗位且在岗工作十年之多未曾调岗,并且也在黄河水泥厂参加社保,主要是现在黄河水泥厂破产了,现在可以以黄河水泥厂的档案办理提前退休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3-18 08:40:37
已和本人电话联系,详细告知了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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