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龙区领导:关林市场展览东路地下隧道西出口人行电梯上方私搭乱建广告牌,占用公共资源,明显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二条。在强风等恶劣天气下,广告牌掉落伤人的危险随时可能发生,已严重威胁市民生命安全。更为恶劣的是,违规者将广告牌遮挡政府悬挂的安全警示牌,故意干扰正常安全警示,使得安全隐患急剧增加。在此要求相关部门迅速制止违规行为,拆除广告牌,保障市民安全,维护法规尊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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