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交警同志们给你们添麻烦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3月14日晚18.11分左右,回家取东西,想着3-5分钟就下来了,就把车临时停车在滨河北路瀛洲桥辅路口,(之前看见经常有车在辅道停放,也没见贴条)今天这是咋了?前脚刚到家,就收到短信提醒,被贴条了,从收到短信到跑到车里不到3分钟 就被罚了200元
请问之前说的15分钟驶离,不做处罚是啥情况??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3-17 08:58:23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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