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6年参加工作,单位2005年给缴纳养老保险,能补2005年之前个人养老保险吗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根据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规定:《劳动法》施行后(1995年1月)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的,允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超始时间不早于1995年1月1日。具体补缴事宜,请咨询补缴时段欠费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中心。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03 09:15:39
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解答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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