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3-14 16:01:54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为直供电小区,建成交付时尚未普及新能源汽车。我单位已要求该小区物业企业严格按照以下两个文件要求执行:洛人常[2023]84号《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及洛城管委[2023]13号《关于洛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审批备案及消防问题,需行业专业职能部门予以核查。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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