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磨课占用周末休息时间,加班是否按双倍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2、本学期刚磨一次课,为何又要周六磨课,频繁占用休息日加班,是否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3、教师积累近3年多的出差单至今没有报销,还要频繁组织磨课是否合适?
4、磨课是否具有实际意义,有没有在一线教师群体进行调研?毕竟最终在课堂上课落实的是教师。
以上问题,请一一回答,切勿顾左右而言他!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3-06 09:30:38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相关单位办理,办理后将第一时间向您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