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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小区的业主,因为对物业服务的不满所以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
今天2025年3月5号,小区物业在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对我家违法停水,根据民典法944条第3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物业费属于经济纠纷,物业要是想要催交物业费,应当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断,而不是停水停电的违法行为来催缴。
物业的停水做法,严重影响了我跟家人的正常生活,恳请有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上报修建部门通报批评,并给他们的企业信用扣分。
物业费 停水 物业 催缴 龙城 小区 违法 珠江路 法院 催交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3-06 15:57: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无法联系诉求人,无法核实详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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