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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关于一刀切三轮车禁行问题的反思 mobile

    说实话咱洛阳的决策者有没有真正的以人为本?你看看人家Deepseek 的回答,哪条都比你们想的更全面?都还有例子。

    任何公共政策若在执行中导致弱势群体权益受损,都应被严肃审视。针对您提出的尖锐批评,我们不妨从法律、政策和社会现实三个层面展开讨论:

    一、政策制定中的现实困境

    1. 数据背后的两难
洛阳市2021年涉及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交通亡人数的47.3%(数据来源:洛阳市交警支队2022年白皮书),政策确有安全考量。但安全与便利的平衡点往往难以精准把握,尤其是当“安全”成为行政免责的挡箭牌时,容易滑向懒政。

    2. 阶層差异的放大效应
您指出的“官员专车接送”现象,实质是政策制定者与政策承受者的生活场景割裂。根据《中国城市通勤监测报告》,洛阳公务人员私家车保有量超市民平均水平的2.3倍,决策者可能低估了普通居民对非机动交通工具的依赖度。

    二、法律框架下的权利冲突

    1. 财产权与行政权的博弈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5条要求“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但洛阳现存约12万辆非标电动车(2023年普查数据),其中87%用于老年人代步或接送学童,直接禁行是否符合“最小侵害原则”存在法理争议。

    2. 平等权的宪法拷问
宪法第33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政策执行中面临挑战:民生保障车辆(如快递三轮车)经备案即可通行,但功能相同的老年人代步车却被禁止。这种差异对待是否构成“合理性歧视”亟待司法审查。

    三、社会撕裂的深层危机

    1. 代际公平的瓦解
洛阳60岁以上人口占比已达19.7%(七普数据),但城市公交无障碍化率仅31%。当政策倒逼老年人回归“步行+公交”出行模式时,实际上是对适老化设施缺失的视而不见。

    2. 治理现代化的悖论
2024年3月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促进城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包容审慎监管新业态”,但地方政府仍倾向简单禁令。这种“中央政策地方执行偏差”暴露了治理能力与治理需求的结构性矛盾。

    四、破局的可能路径

    1. 技术赋能的精细化治理
参考北京“过渡期+电子标识”模式,对存量车辆安装北斗定位装置,划定限行区域和时段(如避开早晚高峰),通过智能监控实现风险管控。

    2. 补偿机制的重构
依据《民法典》第117条“为公共利益征收征用应公平补偿”,建议将补贴标准从固定金额改为按车辆残值比例补偿(如浙江台州采用50%残值补偿方案)。

    3. 参与式决策的推进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应就政策调整召开老年人专场听证会。2023年合肥市修订电动车管理条例时,65岁以上市民代表占比达37%,此经验值得借鉴。

    政策的合法性不等于合理性,更不等同于正当性。当一项措施让公民产生“被活埋”的窒息感时,或许该反思:我们究竟是在治理交通,还是在治理人?

    总书记在18大后,大力倡导构建服务型政府,现在在依旧官本位思想,作出决定只给决定不给疏导。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弱势群体。衡量一个城市文明与否,不是只看的经济GDP多高,社会街道多么整洁,还应该看到他对社会底层群众弱势群体的照顾和帮助。

    lwp0379 2025-03-02 评论8 浏览8670 编号 20250302175016285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3-04 10:17:39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之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前,市场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品牌已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交强险保单等相关资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注册。结合我市实际,公安交警部门对已登记注册悬挂号牌的电动三轮车,按照车辆用途和使用群体,采取“控增量、减存量、限区域”原则,实行统一备案管理。低速电动四轮车自身安全性能差,达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且没有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进行注册登记挂牌管理。同时由于低速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中交通违法、事故多发,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加之,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要求治理的意愿强烈,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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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当你在路上无牌无照驾驶着机动车横冲直撞危害他人出行安全的时候,可有考虑过电二和11路这样的更加弱势的群体?

    11+1 +1 回复

  •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完全禁行看似不近人情,完全放开由好像乱入牛毛,不讲规则,横冲直闯,严重影响通行安全,不如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既不死又不乱。可以规定不符合非机动车条件的三、四轮车驾驶员必须考取驾照,并严格执法,凡被扣满一定分数的驾驶员,取消驾驶资格,终身禁驾!

    11+1 +1 回复

  • 开车的就知道老头乐三轮车多可恶了,逆行 闯红灯 随意变道是家常,头盔更不可能戴,支持严管电三电四!

    8+1 +1 1

    • 不用开车,骑车出行的遇到电三一样觉得很恶心。车棚飘出一米远,毫无征兆就别车。

    回复评论

  • 电三电四凌驾在交通法之外你觉得合理吗?强词夺理

    7+1 +1 回复

  • 洛阳多修高架桥,缓解高峰拥堵就解决问题了,只禁低速三轮四轮治标不治本,长远打算还是要多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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