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3-02 10:52: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反映其是南苑花园业主,物业不让其在自有车库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 经调查,南苑花园属于老旧小区,线路严重老化,特别13号楼,物业已两次组织业主使用维修基金或业主分摊的方式,更换主线路,但大部分业主不同意。在用电高峰期仅业主家庭用电,供电线路已经是超负荷使用,随着新能源车辆的增加,如果车库都安装充电桩,不仅线路超负荷,变压器容量也会告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暂无法安装充电桩。住房中心已要求南苑花园物业,拆除未经物业同意,私自安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障小区供电安全。 洛阳市孟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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