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确认,建设公司是翠屏小区的物业方,当前建设公司在翠屏小区为业主共提供开展几项专项服务。有几项专项服务是签定劳务合同外包的,有几项专项服务是签定的劳动合同,总共为几名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等。请相关单位查实并督促公开上述签定的劳动和劳务协议,收支平衡情况及工资流水等。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反馈如下:关于您反映的劳动合同问题,请您带好相关手续及证据材料到人社局办理,将依法依规办理。联系电话00379-65088567,地址:上海路与涧河大道交叉路口新安县人社局5楼504办公室。
依据河南省物业条例第五十三条,建设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签定十五日之内,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府备案。备案是城关镇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备案合同显示了上述反映问题的绝大多数信息。为什么要完全推给人社局?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2-21 17:54:4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汉关街道调查反馈如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是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服务合同报送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此条例不适用于翠屏社区物业,汉关街道未收到翠屏社区物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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