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取消病退。洛阳市病残津贴申请条件如下:
• 身份条件:必须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 年龄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2025年起,延迟退休逐步实施,男职工、女干部、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至63周岁、58周岁、55周岁。
• 劳动能力条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国家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
• 缴费年限条件:对缴费年限分情况考量。累计缴费年限不足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累计缴费不满5年的,病残津贴领取月数为12个月;累计缴费年限5年以上(含5年),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领取月数增加3个月。
为什么我咨询了市民之家,说是现在还有病退,没有病残津贴?这个是咨询电话6350 3800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2-19 10:40:52
网友您好:根据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执行前,参保人员经鉴定已取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并办理病退、退职手续的,继续领取相关待遇。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