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份车辆在自己的车位上被违停电瓶车剐蹭,后联系物业处理,物业人员因为认识电瓶车主,在警察来前,放走了电瓶车,后多次找物业解决,物业以监控盲区,排查不到,她们没有办法为由,拒绝沟通,事情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决!
2025年1月9日晚上下班时候,刚好碰到那辆电瓶车再次乱停乱放,同时找到了车主,车主拒不承认剐蹭事件,因监控盲区,我也无法向对方追责。
但是因为物业监控盲区,巡逻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引起的事故,要求物业加强巡逻,并要求物业监控覆盖,但是物业一直各种推诿扯皮。
故2025年1月起,我车位管理费没有按时缴纳,因此物业从1月起限制我车辆进入小区,我反复找她们协商事情有个合理处理方案,我会按时缴纳费用,物业不同意,我只能一次次热线及洛龙区物业办投诉,近期百姓呼声发帖投诉,
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只希望物业能像住建局回复那样严格按照 (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去执行,并合理解决问题,但是我的投诉没得到解决同时,
昨天晚上6点至今天早上8点左右,我的车辆在自己的车位上,相同的地方,再次发生更大的剐蹭,物业再次以监控盲区为由拒绝处理,让我报警,让我自己安装监控,我停车的位置及车辆剐蹭的地方,如果不是故意,是完全撞不到,这种恶意报复的行为,已经让我感到深深害怕,小区的治安竟然这么差,业主的财产及人身安全的不到有效保证,对于这种明知道是你,但是没有证据的事情,你除了害怕,竟然无法用法律手段去保护自己,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还有没有王法啊?这就是法治社会下的物业服务管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2-20 11:40:09
网友您好:
接到投诉后,我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核查处置。经核实,诉求人车辆在地下车位停放期间发生剐蹭,故没有及时缴纳车位管理费,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出入小区。我办社区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23日下午与诉求人约定三方见面,经协商,物业公司希望通过签署承诺书一次性解决该事件,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车位管理费主要用于车位及周边公共区域的设施维护、清洁、照明等服务,并不包含车辆保管服务。现已要求物业在地下车库公共区域增加监控设备,以提高小区的安全性,同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社区已约谈双方于2月19日下午15时再次沟通,经调解,现双方已达成一致,诉求人车辆现可正常出入小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学府街道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