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对在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缴清契税的,给予契税额20%的财政补贴,申报领取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凡是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2025年1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契税额20%的财政补贴,期间,购房家庭在网签合同备案后三个月内缴清契税的,再额外给予10%的财政补贴,申报领取补贴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请问里面提到的商品房是否包括城区所购买的商铺!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此事。关于您反映的“契税补贴”问题,经了解,目前我市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举措的实施细则,确保《措施》落地落实。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请问主城区商铺是否属于契税补贴范围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5-02-19 08:53:21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主城区商铺在契税补贴范围。契税补贴申领范围如下:根据洛建【2024】42号文件《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办法的通告》中“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2025年2月7日(因春节假期原因延顺三个工作日)前缴清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缴纳(入库)日期为准)的购房户,申报领取补贴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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