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2-14 15:47:5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市管理局调查反馈如下: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进行查看,告知该区域内店铺负责人不得用杂物私自占用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督促其将停车位上的杂物清理,今后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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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601891
2025-02-15 18:35:10
【洛阳市新安县】
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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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83224
2025-02-15 17:32:35
【洛阳市新安县】
请城市管理局,不要为了回复而回复,商家毫无行动,今天去看,没有一丝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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