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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反对充电后重复收取停车费

    本人于2月1日22:00在洛阳城市停车停车场充电,发现收费规则不合理:

    1. 问题:充电已支付服务费,但规定“充满电超2小时离场需从入场起计停车费”,导致双重收费。

    2. 争议:充电耗时本需数小时,强制2小时内离场并追溯全程费用,加重车主负担;

    3. 沟通结果:工作人员称“规定不可更改”。

    诉求:

    1. 立即整改规则,充电期间免收停车费,超时仅收后续费用。

    2. 若已扣费,请退还。

    此规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望重视。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5824978990

    网友1485328 2025-02-02 评论3 浏览1755 编号 20250202094753708 [弘义集团]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5-02-03 11:15: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我公司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整改,再次感谢您对洛阳城市停车工作的关注,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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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太搞笑了,现在人都怎么了? 就是该教训你们这些超时占位得人!!!!

    2+1 +1 回复

  • 你支付的是充电期间设备的服务费,又不是占用位置的服务费。咋你坐火车还想买一站票坐全程啊?

    +1 +1 回复

  • 慢充确实是,但现在很多都是快充 一个小时也够了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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