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1-30 15:56: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已受理,经核实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跟物业方进行核实,物业方表示对于该事件让业主发生的不愉快深表歉意,目前已对该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岗位,以后也会对类似事件严格控制反省。下一步,我街道会加强对物业方的管理与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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