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镇政府认定2013年10月23日,经新政文[2013]155号批复,建设了翠屏社区。根据规定批复有效期为两年,即2015年10月23日后,该批复已失效。存在问题,第一2020年建的别墅是没有批复。建设别墅和翠屏社区没有事实依据关系。第二,城关镇也没有协调相关土地部门出具证明,来证明上述别墅所占土地在建前,特别是2008年全国土地调查时不是基本农田。城关镇有义务提供别墅所占地块2008年二调时土地性质。第三,翠屏社区依批复2013年10月23日批复而建,2015年10月23日之前已完工,配套的物业早已投入使用。2020年建别墅个人已实际居住使用,和物业用房扯不上半点关系。请求城关镇拆除别墅,恢复土地原有用途!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1-26 18:41:1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汉关街道调查反馈如下:您反映的问题,汉关街道执法队多次到现场查看,并与社区相关负责人沟通。关于别墅问题相关单位正在调查核实,目前汉关街道协调县国土部门对您反映的地块进行实地勘测,勘测后对于此处土地性质及占用面积进行确认,下一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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