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路长春路至滨河路路口根本不是严管路段,路边停放车辆不到十分钟,交警踩点来贴条,上楼取个东西下来就贴条了。请问之前平时的十五分钟挪车提醒呢?就因为过年期间,就可以这样执法吗?!看着监控来踩点贴条,讲不讲理!以前平时都是先贴警告,现在直接罚款,凭什么?简直离谱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1-22 17:18:34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珠江路为2024年11月22日设置的第二批交通秩序严管路段之一,违停情况即拍即上传,如果您对处罚程序或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违法信息采集的交警大队提出诉求,也可在接受处罚后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洛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凯旋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6333127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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