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地区和非集中供暖区域的电费价格是怎么收费的?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5-01-20 15:29:09
网友你好:
经了解,一、非集中供暖区域的电价是有优惠政策的,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豫发改价管(2017)1089号文规定,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对于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在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时间段内,一档电量由每月180千瓦时提高至280千瓦时,供暖期累计用电不高于1120千瓦时部分,一档电价0.56元/千瓦时;供暖期累计用电量高于1120千瓦时部分,二档电价0.61元/千瓦时;取消第三档电价。非供暖期,3月16日—11月14日时间段内,累计用电量不高于1440千瓦时部分,按0.56元/千瓦时执行;高于1440千瓦时不高于2080千瓦时部分,按0.61元/千瓦时执行;高于2080千瓦时部分,按0.86元/千瓦时执行。
二、集中供暖不执行优惠政策,“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以年为周期确定,一年内累计用电量不高于2160千瓦时部分,按0.56元/千瓦时标准执行,高于2016千瓦时不高于3120千瓦时部分,按0.61元/千瓦时标准执行,高于3120千瓦时部分,按0.86元/千瓦时标准执行。
宜阳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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