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导们,五号楼一单元103住户住宅楼违规开快递超市处理进度咋样?我们一单元业主联名签字的要求尽快取缔的意见到啥程度了?已经给我们生活及安全造成极大影响?如果贵部门处理不了我们去市里反应
回复部门:邮政管理局 2025-01-26 10:19:41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邮政局印发的《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的暂行规定》,快递末端网点实行的是备案管理,就是末端网点,在他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属地的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对于末端网点选址,目前没有禁止性的相关规定。涉及到扰民等相关的问题不在我们的执法范围内。我们没有办法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授权的范围内,对不属于我们监管的问题来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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