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业主,现在向你们举报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物业公司,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消防工作要求,在不具备消防要求的地下车库违法安装充电桩,产生消防安全隐患,我多次向相关单位和部门举报石沉大海,目前地下车库安装的充电设备越来越多,已经产生重大安全隐患,人民群众天天处于提心吊胆恐慌之中,希望巡查组能重视一下,给与处理为盼。依据《国务院办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甚而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河南人民法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36号以及《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洛政办﹝2019﹞46号)等文件,均对充电设施建设申报流程、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特别是消防设计建设、审核、消防验收等作出规定。而本小区地下车库,物业公司发布的公告,明确说明车库设计的是燃油车车库,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使用条件。根据《民法典》第295条规定,其安装充电设施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因没有消防部门进行验收手续,明显对其它相邻业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然国家正在大力提倡加快居民小区安装充电设施,但是安全应该是第一位的,在小区地下车库不具备安装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和小区物业公司在未征得其它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的行为是违法的,应予拆除排除消除安全隐患。所以责令物业公司拆除已经安装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桩,并给与严厉处罚。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5-01-17 17:32:39
根据《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由住建部门统筹负责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同时为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我单位已对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加强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并督促物业抓紧时间对接住建、街道等相关单位对小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已电话回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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