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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唐宫路与光华路交叉口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公安局反馈: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向主管单位反映。主管单位是公安局下属的交警支队,还是市政府其他单位?请明确向哪个单位反映了,交通隐患如何解决?听说某些行政单位只负责反映一下,有没有进展就不用管了。咱们公安局大楼距离光华路隐患路口1000米远,不会这样敷衍了事吧,春节车多人多,出了交通事故咋整?
光华路 单位 反映 交通 隐患 交叉口 主管 问题 交警支队 交通事故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1-13 15:05:58
网友您好: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洛政【2021】22号)要求的市级和区级管理事权责任划分标准,红线宽度50米(不含)以下道路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卡口、箱变、供电等)管理事权为各区政府,建议您向主管单位反映。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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