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洛龙区建业龙城一期业主,我是刚买了新能源汽车,小区地下室有自己的车位。想装充电桩,小区之前地下停车场很多安装充电桩的。小区物业管家告诉我洛龙区现在下发起文件,停止油电不分离的小区禁止安装充电桩。我就想问一下这个是不是有规定,国家现在提倡新能源汽车,而且我们还是自己车位,想问一下具体什么情况。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为直供电小区,建成交付时尚未普及新能源汽车。我单位已要求该小区物业企业严格按照以下两个文件要求执行:洛人常[2023]84号《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及洛城管委[2023]13号《关于洛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并做好小区充电桩相关事宜的解释沟通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住建局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1-12 14:20:49
网友您好:
我办高度重视,2024年11月20日,接洛龙区相关职能部门通知,暂停禁建场所充电桩的安装,其中龙城地库属油电不分离(消防不合格)禁装区域,希望广大业主能够理解安全的重要性,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
龙门街道
洛浦宸瑜 2025-01-14 18:49:48 【广东省】
住房城乡建设部曾经对在既有建筑地下汽车库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问题有回复,只要车库内消防设施合格,是可以安装家用充电桩的,并没有油电分离的规定: 在既有建筑地下车库自有车位上安装的充电桩,应符合现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定义的分散充电设施,并应符合该标准其他规定。其中,第6.1.5条对新建的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作出了规定,第6.1.6条对既有建筑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作出了规定。 既有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既有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已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宜符合第6.1.5条规定,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安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