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2-16 10:03:40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为直供电小区,建成交付时尚未普及新能源汽车。我单位已要求该小区物业企业严格按照以下两个文件要求执行:洛人常[2023]84号《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及洛城管委[2023]13号《关于洛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并做好小区充电桩相关事宜的解释沟通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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