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人在洛阳市洛龙区龙富c区北门口为了一己私欲竟然把小区门口300多米绿化带,无任何洛龙区城管局批复手续下公然毁坏,在多次热线反应情况下,推到街道办,回复情况如下,准备在此设置夜市。设置夜市可以理解,是谁给他的权利!在没有任何洛龙区城管局绿化移栽批复下把树苗毁坏,然后硬化,最后某公司获益?又在多次在热线反应情况下,洛龙区城管局给出回复已督促街道办整改恢复。请问督促了一个星期什么都没动,也没有恢复绿化整改。难道真的这么肆意妄为?绿化带说破坏就破坏?无部门敢管?请问我问得他有没有城管局移栽批复?我问这你说他开便民疏导点。请问洛龙区城管局给的回复督促办事处整改恢复?请问办事处整改恢复没?请到现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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