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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浩德天逸签订认购书后3万元不予退还

    本人在12月31日在洛龙区开元大道开元壹号售楼部签订的认购书,房产是浩德天逸,缴纳3万元,其中一万元定金和两万元首付款,当天已经说你房子不需要购买了要退退款,售楼部不予退还,说的购买大平方有压力可以换成小平房,但是具观察小平放房屋无法达到宣传时的效果,没有采光,所以没有换的必要。开发商坚持不处理,拖到至今。烦请政府重视,尽快协助处理。谢谢

    网友1572897 2025-01-09 评论1 浏览6251 编号 20250109135457592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5-01-13 09:29:3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再次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经协调,关于您反映的退定金问题,开发企业表示双方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执行。
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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