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金龙居业小区物业在消防通道上安装栏杆,在1月5日都反映过此问题,2天了无部门回复。物业这次把另一边也安装上了,并说安装栏杆不违法,这不是消防通道,再没有安装此栏杆时说这是消防通道不能停放电动车及摆放东西,安装了又说这不是消防通道,物业都这么厉害,说啥都是啥。
希望有关管理部门尽快回复处理,督促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还业主一个正常的道路。
安装情况如图:
消防通道 安装 栏杆 物业 居业 小区 回复 部门 新安县 摆放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1-08 17:23:0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您反映的位置位于小区内部,一侧是楼体,一侧是绿化带,经常有居民将车辆停放在此处,影响通行。为了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物业在此处安装栏杆,避免车辆乱停乱放。经过现场测量,栏杆与楼体间的距离为4.7米,足够消防车辆通行。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