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2003年3月29日至2009年3月,在洛阳市邮政局报刊零售局和发行局工作,工作六年只交了一年的社保,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核实原单位补交所欠社保
补交 未交 应交 保障局 所欠 要求 足额 洛阳市 工作 人力资源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1-15 16:28:07
网友您好,如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请按照豫人社规【2020】4号文、豫社保【2020】30号文件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企业养老补缴业务,请您及时与单位沟通处理,感谢您对社保的关注和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