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上午 车子早上在长夏门街停放,路上行人很少,收到违停短信马上去挪车,当时警察还在附近贴条,然后几天后12123上说罚款200元,请洛阳相关领导给我们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现在洛阳违停是马上就罚款还是有提醒15分内挪车不罚款,本来就活在水深火热当中,一个星期赚不了五百,违停几分钟车挪走了还罚款,请问交通执法部门是先教育为主还是以罚款为主。洛阳新规有没有哪一条写上只要违停马上罚款?请政府出面给个合理解释。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2-31 09:15:25
网友您好:在道路上实施以下8种情形的违法停车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从严处罚:1.在城市主干道或严格管理路段、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2.在道路上双排、多排停车,或者在停车泊位内不按规定停放的;3.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放的;4.在人行横道、公交专用道、网状线、应急通道、施工路段等区域违法停车的;5.在机、非混合型道路的路口,占压导向车道违法停车的;6.在公交站点、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以及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违法停车的;7.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8.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其他依法从严情形。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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