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0月13日到三院景华路医院进行心脏支架手术,因是农民没有固定收入,经济困难,本想手术一周后出院,在医院的引导下没有告知手术风险让我等到23号做了二次心脏支架放置手术,结果手术失败,形成医疗事故,给我身心造成了损害,我家人和医生沟通,刚开始承诺减免二次手术住院相关费用,待到复查时医院锁定我的医保卡,不让挂号复查,也不给病历资料和手术光盘,咨询医生后让去找医院医患办解决,医患办让投诉处理,无奈下我发帖进行了投诉,投诉后,三院景华路医院才同意给我打印了病历和手术光盘,本人至今社保卡锁定不能使用,影响后期治疗康复,社保卡是党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三院敷衍病人,不顾病人安危行为进行查处。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12-19 17: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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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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