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2-15 20:23: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了解,诉求人反映的位置位于孟津区定鼎大道朝阳段西侧雍河尚院小区,是该小区53号楼2单元101业主和102业主私自圈占公共绿地用砖混圈建花园建设构筑物和固定建筑物的行为,我局已认定属私搭乱建。已于2024年12月18日移交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按照工作职责移交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处置。目前物业也已加强巡查,如有发现私自破坏公共绿化及时制止并发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