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请问住建局领导,关于书香苑小区物业私自断电能不能认真解决问题?
截止今天,已被物业无故断电两个多月,也是第五次反映问题。
每次回复都是敷衍了事,仅有的一次电话联系说再进行沟通后也没了下文。极度撇清自己的工作和责任。
你们认为私自断电是对的吗?还是物业不在党和政府管辖范围内?
一个回复反复使用,不实地了解实际情况,坐办公室里想当然不是说业主没配合到现场就是找司法,要不就是自己发明个经济纠纷,宗旨就是一定要把问题扔出去,主打一个你说我不听你说也没用。你们简单编个理由开开心心下班了,老百姓家里还断着电呢,放的东西都返潮着呢。
那住建局的工作职责里没有物业管理吗?物业不归物业办管吗?
这种懒政的态度就是造成物业问题积压不决的帮凶。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民法第996条在住建局解决问题中形同虚设,是不能用吗,还是只有推诿到公检法才能用?
请实际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请求恢复正常用电!!!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2-13 15:05:51
网友您好:
,经了解,该诉求人从入住开始从未缴纳储藏间电费,诉求人认为物业公司对电表重新编号,不认可电量使用情况。且该储藏间存在凿洞撕拉电线行为,并经过社区、辖区民警多次多方协调沟通,均未果。我单位已告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建议诉求人可走司法程序予以解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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