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2月9日在洛阳伯乐一汽大众店(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购买4633元的预存基础保养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可免费享受3年或4次基础保养,合同结束后预存金额无息退还)。2024年7月10日收到厂家短信(内容:洛阳伯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变更为洛阳中园集团洛阳泳逸一汽大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并继续为您服务,公司地址不变,您享有的各项权益不变)。现在被现洛阳泳逸一汽大众店(原洛阳伯乐一汽大众店) 告知无法退还预存的4633元,为什么就不能按合同内容履行职责呢?该处理办法已侵犯到本人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当时店里推出该活动的初衷,并和厂家反馈的虽然经销商有变化但享有的各项权益不变,有所违背。老百姓挣钱容易吗?消费者合理维权这么难吗?汽车公司就可以不负责任?让消费者承担后果?本人诉求:要求汽车公司退还4633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4-12-09 14:38: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洛阳泳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22日。并未进行过法人变更或者更名,洛阳伯乐汽车有限公司在市市场监管局注册,负责人无法联系,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据了解,被诉企业在九都路与启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一汽丰田售后办公室旁边办公,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半到五点半。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1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