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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所产生公摊电损费用明确规定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由小区所有业主均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所交物业费里,不得单独收取,现在小区物业将收费标准张贴公示竟然单独将公摊电损列为一项收费标准,这不是公然在违反规定胡乱收费,损害业主利益。
收费 公摊 电损 小区 胡乱 业主 物业 费用 均摊 栾川县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4-12-10 17:13:55
网民您好,栾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对该事项进行核实,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如有相关疑问,可与栾川县市场监管局栾川乡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379-6308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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