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相关部门回复的都是什么啊?千篇一律。你是不是复制粘贴啊?能不能正面的回答一下?
物业代收电费是否合法性与透明度?
回复中提到“物业代收原因为临时电费”,但这样的代收行为是否得到了供电局的授权或认可?开发商和物业弄了一批旧电表(普遍是07年08年)电费计量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如何保障?业主们有权知道每一笔电费的去向和明细,政府部门是否对此进行了有效的监管?物业公司安装并使用未经供电部门批准和检验的老旧电表可以么?
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应该正视问题、承担责任、积极解决,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解释和感谢上。业主们的权益和诉求不容忽视,我们期待政府部门能够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并真正站在业主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12-10 14:45: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调查,佳兆业凤鸣水岸小区开发商为华耀城(洛阳)实业有限公司,现开发商已申请正式用电,因为政策发生变化,原来要求按照%30预留充电车位,现政策为按%100预留充电车位,目前该小区的低压电气设备以及充电桩正在施工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