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新城小区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准备了所有的成立业主委员会材料,要求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平乐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却发布公告说 汉魏新城不具备成立 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据的是《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引用的内容却是《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工作人员同时说我不依据法律法规,只能依据工作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才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而镇政府工作人员却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中的第三条说要先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而不看其中的第五条,什么情况下才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镇政府工作人员引用条例错误,同时只引用第三条内容,而不看其前置条件,有阻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嫌疑,或者说不愿作为的情况。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12-04 1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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