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12-04 14:41:22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依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第八条之规定: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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