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天澜车位合同交付时间玮2024年8月30日,按照洛阳市疫情相关规定,延期3个月,最迟到11月30日交付。可是碧桂园天澜在没有取得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强行给各业主下达交付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才能交付竣工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建筑工程,包括地下车库的车位划分,不得交付使用 。
按照当初签订的合同预期90天的,按照合同规定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赔偿给业主,碧桂园为了不给业主赔偿,在地下车位完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情况下,违反合同约定,还犯法!
我就想问问这么大一个企业,就这样公然进行违法行为?就因为这么大一个企业,整个洛龙区政府就没有一个部门进行监管么?强烈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彻查,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并要求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赔付!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12-07 09:33:32
网友您好:
关于诉求人所反映的问题,经与该项目负责人核实,该负责人称,目前已交付楼宇配套的地下车位已同步施工完成,由于地下车位验收为整体验收,待最后一批次楼宇交房后,地下车位将进行整体验收备案。关于赔付问题,涉及合同约定纠纷已超出政府协调范围,建议诉求人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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