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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居民医保报销咨询 mobile

    您好!近期家人身体不适,去科大一附院(新区)住院,出院结算时共计花费8142.55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报销)2380.74元,自费5761.81元。据了解,科大一附院的居民医保,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2000-7000为50%,7000元以上为68%。按以上计算标准,具体到此次结算,个人理解,报销金额应为5000×50%+1142.55×68%=3276.93元,与结算时的实际报销金额2380.74元有所出入。可能个人理解有误,所以想咨询一下造成以上报销差额的具体原因,因为结算单确实有些行业专用名词普通群众看不太懂,还望能不吝解答,谢谢!

    Mr大哥 2024-12-02 评论2 浏览738 编号 20241202132351844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2-04 16:27:00

网友您好;
      居民医保去外地门诊复查开药不能进行报销,只能在伊滨区指定的一级医院进行报销。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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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一共消费8142.55,其中自费项目341.54,乙类药需要自付1035.04(甲类药全部计算报销,乙类药需要自己负担一部分,剩下的计算报销),起付线2000。即实际计算报销的数量是8142.55-341.54-1035.04-2000=47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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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懂了,感谢网友!

    • 实际报销的数额就是4765.97×0.5=2382.98,和你收费单上的报销数额差不多了

    回复评论

  • 有些检查和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内

    +1 +1 回复

  • 你理解的不对,可以去网上查查医保报销计算方法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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