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今年3月份更换了工作单位,社保正常缴纳,未断缴,这个月即将生产,请问生育津贴如何领取,领取的标准是以她前12个月的缴纳基数为基准还是以现在所在单位的平均缴纳基数为基准,或者以原单位平均缴纳基数为基准?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4-12-03 12:09:51
网友您好!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女职工,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2个月的,可按照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工作变动,导致参保中断,则缴费月份需要重新计算。若女职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在孩子1周岁以内缴满12个月,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申领时单位缴费需满一年以上,且医保费不能拖欠。申领人本人申请生育待遇时,生育保险缴费也需满一年以上,且无断缴、欠费、现象。
免申即享”后,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信息系统及时整合职工参保缴费信息、生育信息和生育津贴计发所需参数,对符合条件的自动生成生育津贴受理业务,经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参保职工银行账户上,不出“月子”坐享生育津贴。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生育保险基金计发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
涧西区医保0379-6482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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